|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
|
项目概况 南京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YX-FW-2026010 项目名称:南京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工程计费额暂定12343万元) 最高限价:以“苏建价协(2022)7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为标准,不收取效益收费,只收取基本收费和驻场收费,基本收费和驻场收费以苏建价协[2022]7号文收费标准×费率,费率不得高于48%(含)。 为保证报价合理性,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需提供完整的成本明细说明,当供应商投标报价折扣率低于20%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本明细说明进行论证,分析报价合理性。 采购需求:南京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西起中山北路,东至中央路,全长约1073米,规划红线宽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工程为不改变规划红线和道路断面的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景观绿化、管线综合(含迁改)工程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建安费约12343.2213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湖南路道路市政设施恢复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完成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成交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时间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2月-2026年5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接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分所或分公司应在总所、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下,以总所或总公司名义参加采购活动、递交投标文件、合同谈判、签订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需同时提供唯一授权证明材料、总所或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所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非下载的信用报告,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发送至邮箱(付款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售价: 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1782603209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2026年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金宝博 (//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说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对于 1.2 至 1.6 款证明材料可使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湖北路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 联系人:邢工 联系方式:17826032096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