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2133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组配分类: | 征收补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金宝博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关于撤回征收决定及终止补偿实施方案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撤回征收决定及终止补偿实施方案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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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关于撤回征收决定及终止补偿实施方案的公告
2026年4月7日,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作出了《关于撤回征收决定及终止补偿实施方案决定书》(宁鼓府征撤字〔2026〕第1号)。现将该决定书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如对该决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关于撤回征收决定及终止补偿实施方案决定书(宁鼓府征撤字〔2026〕第1号)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关于撤回征收决定及终止补偿实施方案决定书
宁鼓府征撤字〔2026〕第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房屋征收决定》(宁鼓府征字〔2020〕第7号),决定对金宝博 金陵村;金陵村95-2号一层、金陵村95-2号201-204室、金陵村95-2号301、302、304室;金陵村95号2单元303室;金陵村100号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并公告了《金宝博 大桥二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因主要权利主体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不同意征收,且市级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项目长期停滞,未能实现公共利益目标。因此区政府决定如下:
撤回2020年12月28日作出的《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房屋征收决定》(宁鼓府征字〔2020〕第7号)。终止公告的《金宝博 大桥二处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金宝博-金宝博官网
2026年4月7日

